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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山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的批复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山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的批复
(京政函〔2007〕5号)


房山区人民政府:
  《房山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房山新城规划》)已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第27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房山新城规划》。《房山新城规划》立足于深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指导思想,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的指导意见,符合房山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于推动房山区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实现北京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房山新城是北京面向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北京的西南门户和生态屏障。房山区的发展建设,要按照推进首都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与中心城和其它新城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中心城人口和职能的疏解,促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要在《房山新城规划》的指导下,切实维护和积极改善生态环境,体现首都西南枢纽的重要作用,打造新的生态友好型产业聚集发展区,建设现代化的山水文化宜居新城。
  三、同意《房山新城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房山区全部行政区域。在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按照构建“两轴、两带、多核”的区域空间布局结构要求,保障并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房山新城的建设,要优化、整合、完善良乡和燕房两个城市组团的空间格局,积极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建设品质。加强重点镇的建设,使其成为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城镇组团。发挥新城和镇的引领、带动和支持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同意《房山新城规划》确定的2020年房山新城规划城镇人口规模控制在60万人左右,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平方公里以内。要根据《房山新城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农村人口向新城和镇的有序转移。
  五、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宜居新城。房山区的产业发展,要符合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和自身资源环境特点,积极推进资源消耗型产业向资源集约型产业转型,生产加工型产业向区域服务型产业转型,引导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现代制造业,积极发展物流、旅游服务、教育等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都市型农业。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做好周口店猿人遗址、琉璃河遗址、云居寺、万佛堂等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保护好历史地理地质形态等其它历史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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