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面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建设儿童医疗中心、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专业机构。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促进社区与大型综合性医院的协调发展,基本建立和完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完善农村卫生医疗服务设施,加强县级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加强预防保健和中医工作。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强化对食品、药品和餐饮卫生的监管,提高食品安全评估、预警和应急能力。到201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人口平均期望寿命76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二左右。继续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体系,到2010年全市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2%以上。全力以赴承办好2006年省十运会,力争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争有锦州籍运动员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争取获得奖牌。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初步形成多业并举、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格局。每年承办1-2项国际或国家级大型体育比赛。完善现有体育场馆配套设施,建设全市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力争有5个体育场馆达到承接国家级或国际级比赛的标准。
(六)建设文明锦州
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培育改革创新时代精神,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挖掘、大力弘扬“锦州精神”,牢固树立开发开放、创新创业意识,培育与锦州湾整体开发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巩固“双拥”模范城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强科普宣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深化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区、街道、村镇、单位的文明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到2010年力争市级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分别为50家、30家、30家和500家。
(七)民主与法制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巩固和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坚持依法治市,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积极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司法保障,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以促进军民、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畅通渠道,规范信访工作,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争创综合治理先进城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机制,增强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潜力,提高应急保障和快速动员能力。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结合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空作战能力。
(八)改善人居环境
努力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全面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到2010年城市居民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达到2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完成南山绿化、小凌河防洪、女儿河及小扒沟治理等工程,建成锦州南山森林公园、植物园、女儿河水上休闲娱乐中心等游览景观,城区绿地覆盖率达到40%,积极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完善环城、沿河防护林带,绿化美化城市环境,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全市园林式居住区达到60%以上。居住生活小区基本配备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环境洁净、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功能分区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的天数达到85%。危险废物及医疗垃圾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生态锦州。
(九)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立足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型企业,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以绿色消费为目标,强化节约意识,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与应用。积极争取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及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20%,年均递减4%;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十五”末期提高15%,年均提高3%左右。
加强环境保护。立足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重点对东港电力公司、金城造纸公司等企业进行环保治理。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海,合理开发和保护沿海滩涂、岸线和海洋资源。加强对大小凌河扇地保护,促进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流失、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加强民族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达到7.03万吨/年、SO27.2万吨/年、烟尘排放量5.15万吨/年、工业粉尘1.05万吨/年、氨氮2.5万吨/年。
资源综合开发和节约利用。立足锦州未来发展储备后备资源,保护和利用土地、矿产、海洋、水资源、滩涂和生物等资源,进一步搞好国土开发与整治。在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前提下,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及非农业建设用地,确保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推广节水技术,重视节约能源,努力降低能耗。适时开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到2010年我市耕地保有量达到40539.5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4362.55公顷,保护率为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