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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四)空港建设

  完善锦州机场功能,鼓励开辟航线及增加航班,吸引航运企业进驻锦州,扶持航运服务业发展,提高客货运吞吐量。适时开展锦州湾国际机场前期工作,使之成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的备降机场。

  (五)邮政通信业

  邮政业要构筑辽西中心城市平台,面向辽西提供公用信息资源和最便捷的信息服务。电信业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加投入加快发展,继续完善大容量、高速率、广覆盖的宽带主网,确保通信信息安全和普通服务的实施,推进电信业市场稳步发展,促进有序竞争市场格局形成。到2010年邮政业务总量达到1.2亿元,电信业务总量达到41.4亿元。互联网用户达到40万户,普及率达到20%以上。

  (六)城市公用设施

  开工建设锦凌水库,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和供水能力。加强城市道路与交通主骨架衔接,建设城市外环路,提高集疏能力。到2010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新建吉祥街、学苑路、锦兴路、黄海大街等7条城区道路建设,老城区改扩建中央街、云飞街、南京路、解放路、中环三期等10条主干道,建设汉口街、广州街两座城区公铁立交桥,解决铁道南北交通拥挤状况。全面解决主城区摸黑路,主要街路实施亮化、绿化、美化工程。加快老城区、新城区公共停车场站规划建设。增加城市公交车营运线路,五年内开通10条线路,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8标台。完善城市供水供应系统,到2010年全市城市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到45.5万吨,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标准180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改造主城区的燃气管网,大力发展凌南新区、凌西和南站新区的用户,逐步发展开发区、汤河子工业区天然气主干线,到2010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7%,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6%。

  九、构建和谐社会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构建和谐锦州为保障,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建设文化名城

  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做好第十届“五个一工程”申报工作。继续实施精品工程战略,积极培育高雅艺术,提升文化原创力,以打造若干代表锦州形象的文化品牌,生产一批特色艺术精品为重点,巩固辽西沿海经济区文化中心地位。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积极发展文博事业,继续推进义县奉国寺及医巫闾山-北镇庙的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重视民间传统文化和重要节日艺术活动,大力普及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和乡镇文化,使锦州文化氛围浓起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公益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和改革扶持力度,建成若干标志性文化设施。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5%。具体实施“六大工程”是:

  先进文化导向工程。建设辽宁工学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网站、渤海大学、市委党校、教师进修学院理论研究“四个基地”。新闻媒体要创办名牌和精品栏目。成立锦州市社会科学院。

  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树立一批体现时代新形象的先进典型,并大力宣传弘扬。开展“一建双争”、“四进社区”和“图强致富文明创建工程”活动,力争在201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行列。

  城乡文化统筹发展工程。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图书馆功能,改扩建群众艺术馆、京剧院剧场,筹建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加大对农村特别是困难地区文化建设的扶持。

  名人名品工程。立足于文化创新,每年创作2至3部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艺术精品。推出拥有较高成就和较大影响的国家级文化艺术人才。

  文化特色工程。开展树立锦州时代新形象活动和打造锦州苹果文化品牌。每年组织开展春季农展会、夏季海会、秋季文化艺术节、冬季庙会等活动。

  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扶持出版印刷、影视音像、演出娱乐等文化产业。繁荣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构建报业、广电等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启动、实施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工程。

  (二)优化人口结构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依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到2010年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315万人左右,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8.5‰和3.5‰左右。巩固和发展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大力发展老年人服务事业和养老产业,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模式,重点建设高中低档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做好老龄工作。

  (三)扩大劳动就业

  全面落实再就业政策,建立规范、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鼓励发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推行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方式。切实加强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和就业指导。大力援助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及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建立公共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实行“订单式”培训,每年培训劳动力3万人,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强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到2010年全市城镇劳动力实现就业20万人,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2万人,确保为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提供一个就业岗位,全市劳务输出10万人。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巩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法扩大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加大各项社会保证资金的征收力度,确保各项资金足额发放。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高度重视城市贫困人口的扶贫救助工作,继续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工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到2010年解决2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发挥基层、社区组织作用,加强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福利事业,大力支持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实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设施建设。到2010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3万人、45万人、42万人、30万人和2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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