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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开展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9.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执法检查步骤及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阶段(8月15日至20日)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至24日)。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使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了解《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组织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通过媒体公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

  3.检查整改阶段(8月25日至10月10日)。各县(市)区在用人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列出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单位名单。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逐户进行检查。实现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存 “死角”,不留“空档”。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锦州市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按照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管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协调检查活动,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各级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议程,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力求检查取得明显效果。各县(市)区务于8月20日前,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上报市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后合法权益保护、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扩面和缴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后劳动保障权益落实情况逐个进行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促进零就业家庭稳定就业目标的实现。市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重点对县(市)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后合法权益保护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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