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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5)事发地之外的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例年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5.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措施

  5.2.1 各级政府应急反应措施

  (1)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 调集征用有关物质设施: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设备和临时征用房屋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 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批准,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市政府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的,报省政府批准;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 采取强制控制措施: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为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控制或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禽家畜;封锁可能导致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紧急措施。

  (5)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其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 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口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或向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7) 开展群防群治:组织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主管部门和其它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8) 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5.2.2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反应措施

  (1) 组织调查与处理: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 组织分析与论证: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 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等控制措施。

  (4) 加强督导检查: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5) 组织技术培训: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发的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6) 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 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情况等。

  5.2.3 医疗机构应急反应措施

  (1) 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对重症和普通病人实行分别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 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 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 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 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5.2.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反应措施

  (1) 做好信息报告: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理清传染病的传播链条。

  (3) 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实施消毒、消杀等预防控制措施。

  (4) 进行实验室检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标本,分送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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