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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国有农场发展的意见

  (五)突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场。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挥特色和优势,认真制定现代农业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建设。已经具备一定条件的东西湖、汉南、武湖、熊口、龙感湖、五三、三湖等国有农场,要结合实际,率先实施优质粮棉工程、农产品加工工程、优势板块基地工程、循环农业工程、标准化品牌农业工程、多功能型农业工程等“六大工程”,为全省现代农业建设探索和积累经验;国有农场比较集中的垦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明确本地区现代农业建设示范场。要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场建设,展示先进的科学技术、标准化的生产过程、产业化的运作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模式,到“十一五”期末,每个示范场都要建成1-2个样板工程。示范、带动全省国有农场及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
  四、加强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快国有农场道路建设步伐,加紧实施“电话入户”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技术,有条件的国有农场要按照“村队集并、人口集中、产业聚集”的原则,建设社区和居民点,加快城镇建设步伐。要加强国有农场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使国有农场文化活动场所和体育设施建设与所在市县农村同步发展。到“十一五”期末,实现队队通公路,基本普及电话和电视,让60%以上职工家庭用上清洁能源,使国有农场城镇建设、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明显提高。
  要加大国有农场国土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防汛抗旱工程建设、水资源利用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重点,完善排灌结合、桥涵闸配套的水利设施网络,增加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提高农业抗灾能力;着力中低产田改造,到“十一五”期末,使中低产田的土壤基础地力普遍提高一个等级,50%以上的农田达到高产稳产的标准。
  五、拓宽国有农场职工增收渠道
  (一)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按照巩固提升农业、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的思路,突出发展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工业,不断提高工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加快发展流通服务业,建设具有农场特色、层次多样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把国有农场建设成为当地农产品流通的集散地,通过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不断提高国有农场农业职工收入中非农产业所占比重。
  (二)加大培训转移力度。将国有农场农业劳动力纳入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范围,加大对国有农场农业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通过调整国有农场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增强就地吸纳国有农场职工转移就业的能力;拓展国有农场职工外出就业的领域和范围,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外输出转移农业劳动力,拓宽增收渠道。到“十一五”期末,使农业职工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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