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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农科教〔2007〕77号)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茶业)局:

  为贯彻落实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建立规范的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将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现就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培训,提高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生产经营能力

  今年是全面组织开展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科技培训的第二年,各设区市、县(市、区)局要加大培训力度,按照省厅去年制定的《福建省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方案》的总体要求,继续扎实开展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全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民技术职称申评,力争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均获得农民技术职称。要利用省厅编写的《农业五新手册》做教材,强化农业“五新”科技培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法律意识和生产经营能力,努力把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养成为推广应用农业“五新”的能手和建设海西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二、开展示范,探索建立规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规范管理,我厅将建立10个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规范管理试点县,探索建立聘用、考核、奖惩培训等有效管理机制,促进全省农牧业村级农技员队伍规范管理,充分调动农牧业村级农技员的积极性。各设区市局也要确立重点示范县,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

  三、加大投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4]351号)的精神,省厅将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培训,探索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各设区市、县(市、区)局要积极争取市、县财政对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的投入,保障农牧业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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