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责任分工
(一)市市政局。
1.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汇总整理,撰写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做好资料上报;
2.白浪河城区段改造建设、管理情况;
3.城区污水设施建设和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
4.提供城区水体沿岸绿化景观情况;
5、城区排水系统、道路排水改造和沟渠改造情况。
(二)市环保局。1.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应用情况,做到有效控制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
2.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负荷率和排放指标满足国家有关要求;
3.规划区内的河、湖、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三)市规划局。
1.提供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排水系统部分;
2.提供“三河治理”规划资料和反映改造前后实地景观变化的图片、音像等资料以及张面河、虞河改造建设、管理情况;
3.规划区内的河、湖、渠的整治改造规划。
(四)市建设局。
1.城市排水系统情况及相关档案资料;
2.其它水体改造建设情况。
(五)市水利局。
白浪河水库、峡山水库沿岸绿化及生态保护情况。
(六)市财政局。
1.负责提供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费用收缴、使用及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资金保障情况;
2.为正常开展申报工作提供50万元的经费保障。
四、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前,印发申报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召开申报工作协调会议,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二)7月28日前,各责任单位将相关申报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报送市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8月3日前,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资料进行审验、修改、汇总;
(四)8月5日前,报省建设厅审核;
(五)8月10日前,向国家建设部上报申报资料。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潍坊市申报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