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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潍坊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责任分工

  (一)市市政局。

  1.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汇总整理,撰写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做好资料上报;

  2.白浪河城区段改造建设、管理情况;

  3.城区污水设施建设和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

  4.提供城区水体沿岸绿化景观情况;

  5、城区排水系统、道路排水改造和沟渠改造情况。

  (二)市环保局。1.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应用情况,做到有效控制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

  2.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负荷率和排放指标满足国家有关要求;

  3.规划区内的河、湖、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三)市规划局。

  1.提供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排水系统部分;

  2.提供“三河治理”规划资料和反映改造前后实地景观变化的图片、音像等资料以及张面河、虞河改造建设、管理情况;

  3.规划区内的河、湖、渠的整治改造规划。

  (四)市建设局。

  1.城市排水系统情况及相关档案资料;

  2.其它水体改造建设情况。

  (五)市水利局。

  白浪河水库、峡山水库沿岸绿化及生态保护情况。

  (六)市财政局。

  1.负责提供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费用收缴、使用及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资金保障情况;

  2.为正常开展申报工作提供50万元的经费保障。

  四、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前,印发申报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召开申报工作协调会议,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二)7月28日前,各责任单位将相关申报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报送市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8月3日前,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资料进行审验、修改、汇总;

  (四)8月5日前,报省建设厅审核;

  (五)8月10日前,向国家建设部上报申报资料。

  五、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潍坊市申报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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