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潍坊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政发〔200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市政管理局关于《潍坊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潍坊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实施方案
(市市政管理局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为充分展示我市在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特别是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潍坊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申报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市建设为总抓手,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办法,完成中国人居环境奖各项申报工作,不断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潍坊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
二、任务要求
(一)“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评选条件: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建有科学、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
2.重视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有效控制城市污水的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
3.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4.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
5.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
6.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绿化景观和较好的生态效应。
(二)各申报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上述条件,按照各自分工,进一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最能体现水环境治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详实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时间界限以2004、2005年度为主,务于2006年8月1日前报送市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35055,联系人:周长川、郭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