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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示精神,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和谐发展,由省政府会同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办,我市政府会同辽宁省科技厅、省农经委和辽西蒙东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以下简称农展会)定于2007年3月14日至3月16日在我市举行。为使本次大会圆满成功,并取得预期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由市长刘志强为组长的第十一届农展会锦州市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电话:2910977),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第十一届农展会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市)区、本部门第十届农展会的组织工作,并及时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二、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涉外部门要在会前积极开展招展工作,会议期间组织好交易洽谈,力争多引进一些好的项目。

  三、各县(市)区和市科技、农口部门要充分利用第十一届农展会的机会,认真组织本县(市)区、本部门的科研单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参展,同时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踊跃参会。

  四、各县(市)区要在会后一周内,将会议组织和交易情况以书面总结形式报市第十一届农展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把第十一届农展会的参与情况和成果作为2007年度对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
  1.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锦州市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实施方案

  二○○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1:
第十一届中国(锦州)北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锦州市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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