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7年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演练
一是进一步完善自治区预案体系。对照国家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相关部门继续拟制自治区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快新制定预案的审核、发布工作。已经发布的专项和部门预案,涉及到的各部门(单位)要制定配套预案。
二是加强企业预案制定工作。中央驻疆企业和区内各类企业结合重大危险源、生产流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隐患,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年内,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规模以上企业要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向相关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的报备工作。
三是加快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的进度。各地州市要积极督促社区、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本着简便、实用、易操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年底前完成。
四是积极组织和参加预案演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专业演练、桌面演练等。自治区应急办要加强对应急演练的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参与国家或兄弟省区组织的较大规模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我区应急演练的水平。
(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摸底调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状况,登记备案;要统筹协调,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建立起应急处置的联动机制。要建立本地本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库,为自治区应急处置顺利展开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加快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速度。依托政务专网,整合民政、公安、防汛、卫生、气象、地震、煤监、安监、消防等各专业资源网络,搭建自治区应急平台体系,年底前完成一期建设,实现与国家应急平台中心节点的互联互通。有条件的地州市要开展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的情况,摸清应急管理资源的家底。自治区应急办要根据上报数据,对各类应急资源登记造册,建立科学调度方案。第四季度,自治区将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应急资源普查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危险隐患排查。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全面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加强对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为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工作依据。各级各类监管部门要加强重大危险隐患的实时监控,准备应对措施。各地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适宜公布的风险隐患,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隐患监管和排查。第四季度,自治区将组织联合工作组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健全完善预测分析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要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灾害、灾情预测,印发防灾减灾白皮书。自治区应急办要协调气象、地震、交通、水利等部门,筹建短信预警平台,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公众告知灾害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