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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6-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通知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到或发现以村、居委会、其他集体单位或学校,在10天内发生2例以上发热出疹的疑似麻疹病例;或以乡镇、街道为单位10天内发生5例以上疑似麻疹病例时,应以电话等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发现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7天内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疑似病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报告。
  2. 加强流行病学监测。
  开展麻疹疑似病例监测,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进行实验室诊断。
  (1)病例调查和个案管理。对所有麻疹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麻疹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后,立即指派县级或经培训合格乡镇级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个案调查,48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同时采集病例血清标本送检。调查人员在开展个案调查时,同时应对患者居住地或活动地进行调查,学龄儿童到发病学校调查,搜索其它病例,了解麻疹病毒传播情况。
  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个案调查资料及时录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按时上报省级,并及时将实验室检测结果补充录入个案调查表,完成病例分类诊断,并联网上报省级。要保证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失访的病例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的内容填写个案调查表。
  (2)标本的采集与运送。具备血标本采集条件的医疗机构接诊到或收住麻疹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负责采集病例血标本,填写标本送检表,并立即通知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样。未就诊病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在开展个案调查的同时完成血标本采集工作。血标本采集后,置4℃下冷藏保存和运送,24小时内送达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海口市、三亚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负责完成本市采集的标本监测。其他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或采集标本后,尽快分离血清,48小时内将血清(冷藏条件下)和标本送检表送至省级麻疹实验室进行检测。当发生麻疹暴发疫情时,除了采集暴发病例的血液标本外,还采集病例出疹早期鼻咽拭子、尿液标本,24小时内及时送省级麻疹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
  (3)主动监测。将麻疹主动监测工作纳入AFP监测系统同时运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10天到指定的监测医院开展主动监测工作。乡镇(社区)预防保健组织的专业人员每月到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进行病例搜索,以发现漏报的麻疹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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