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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6-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的通知

  (一)目标
  到2012年,全省麻疹年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不包括输入病例)。通过消除麻疹工作促进我省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指标
  自2007年起:
  1. 根据我省麻疹发病和控制工作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开展强化活动地区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2. 麻疹暴发疫情调查率和血清学确诊率均达到100%;
  3. 完善省、市二级麻疹实验室建设,各级实验室均达到WHO认证的标准。
  到2010年:
  4. 以县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
  5. 入托、入学儿童中,有明确2剂麻疹疫苗接种史的比例不低于95%;
  6. 以省为单位麻疹年发病率达到并控制在1/10万以下时,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
  三、策略和技术措施
  (一)麻疹疫苗免疫预防
  提高人群免疫保护水平,减少麻疹易感人群是消除麻疹的关键。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要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人群麻疹免疫力应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提高人群免疫接种率是基础,可以通过加强常规免疫服务和开展麻疹强化免疫等措施实现。
  1. 做好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达到并保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
  (1)积极推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高常规免疫运转工作质量。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普及规划化预防接种门诊运转,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常规免疫运转工作,确保常规免疫运转次数和工作质量。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常规免疫运转不少于1次,每年不得少于12次;每次常规免疫运转必覆盖辖区的所有范围。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麻疹疫苗冷链管理和接种工作,保证接种质量,提高免疫成功率。
  (2)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高水平2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查漏补册、补种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做好适龄儿童发现、报告、登记工作,使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努力达到100%。实施定点门诊运转地区,确保每2个月开展一次下村查漏补种工作。严格执行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及时为所有免疫对象提供麻疹疫苗免疫接种服务,以县为单位麻疹疫苗2剂次常规免疫合格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建立并逐步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承担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机构和单位,应定期对常规免疫接种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低接种率和免疫空白地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接种率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的地区,应通过抽样调查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对低免疫地区要及时进行补种。
  2. 严格执行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做好补种工作。各市县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机制,将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查漏补种工作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日程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未种儿童补种工作的开展。入托、入学儿童完成2剂次以上麻疹疫苗的免疫接种率必须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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