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更加完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被考核单位中,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文本的占98%。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式和方法,制度更加完善、规范且自成体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具有部门特色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工作人员的重要标准;市水利局把2006年确定为“水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年”。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注重把执法责任追究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发挥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在强化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北镇市政府法制办针对交通局运管所对外地违章车辆处罚中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加大了查处、纠正力度,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也使当事人非常满意。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更加严格, 2003 年以来,税务系统因行政执法过错被责任追究的已达300多人。
⒊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和公开执法职权和责任。梳理和公布行政执法依据,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意义重大。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43 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4个中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各自形成了具有本部门特点的《行政执法职责汇编》,在梳理执法依据工作中都作到了“七个明确”,即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岗位、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
⒋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已形成制度,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锦政法发〔2006〕8 号)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采取调阅案卷、集中审查、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从评查总体情况看,90 % 以上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面、文书等资料统一规范,卷内目录、文书填写清晰工整,案卷装订整齐,适用法律正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统计局、文化局、交通局、环境保护局、消防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23个单位的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优秀率占参评单位总数的59 % ,比2005年高出两个百分点。
⒌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为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普遍重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执法能力的培训。2006年11 月11 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共有53个单位、54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达到执法资格成绩的人数521 人,占参考总人数的96.2%。市政府法制办将在3年内完成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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