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依法办事,把握重要原则,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坚持依法审计,把依法办事的准则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做到依法确定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程序、处理审计问题。落实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审计项目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合法。坚持客观公正,处理审计问题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克服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对有利于发展的合理不合法的问题,从动机、后果、影响进行综合分析,慎重作出定性处理: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对贪污、挪用及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坚持促进工作原则,对不适应发展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制度完善和管理规范。探索建立审计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有失职、过错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审计单位意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健全和完善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被审计单位申请听证、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创新工作方法,更新审计手段,大力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审计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不断创新审计方法。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审计为基础,探索推进效益审计,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为重点,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大对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增强审计工作建设性;创新组织方式,整合审计力量;创新审计手段,加快“金审工程”进程,尽快建成市审计局和40个区县(自治县、市)审计局联网的审计信息化平台,推进计算机审计和审计管理,提高审计效能。
四、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八不准”纪律,规范审计行为
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严谨细致、求真务实、态度谦和、低调行事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盛气凌人等不良作风;切实推进廉政建设,从2007年起,全市审计机关实行审计工作吃、住、行、通讯、办公等工作经费全部自理,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彻底切断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规范审计人员行为。加强审计纪律执行情况回访,畅通信访渠道,严肃查处以审谋私行为,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审计工作廉政体系。
五、严格内部管理,规范财经行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