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桂办发[2007]1号 2007年1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精神,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维护和发展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党风政风问题,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3.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以引导和规范为主,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4.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条件,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不同层次和特点,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措施。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改进,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二、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