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水产品市场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中心城水产品市场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六日
宁波市中心城水产品市场规划实施方案
为实施《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5-2020年)》(甬政发〔2005〕123号),规范和发展水产品批发市场,提升城市发展水平,有效解决目前中心城水产品批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中提升”战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大会和全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交流会精神,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坚持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坚持依法办事,有情操作;坚持标本兼治,堵导结合;坚持市区联动,部门互动,有效解决中心城水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水产市场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二、总体部署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政府《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5-2020年)》和《关于宁波市中心城水产品市场和粮食市场规划实施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6〕第65号)、《关于宁波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和粮食批发市场规划实施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6〕第81号)精神,启动宁波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确保2008年底前完成中心城水产品市场规划实施,搬迁中心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水产品批发市场,解决中心城水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小、档次低,影响交通、市容,干扰居民生活及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二)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06年12月前)
(1)做好《宁波市中心城水产品市场规划实施方案》完善、细化工作。
(2)落实海曙京润水产市场地块拆迁或托盘工作。
(3)整合路林综合市场区内各产权单位资产。
(4)办理新市场建设的选址、立项、土地出让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