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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四)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有新提高。

  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广东省残疾人运动会。“十五”期间,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和国内重大体育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46枚、银牌93枚、铜牌82.5枚,为我省赢得了荣誉。

  (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9号)已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建立20多个残疾人信息网站,共有104万名在册助残志愿者,全社会关爱、帮助残疾人蔚然成风。

  同时,我省的残疾人事业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差距仍在扩大;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康复难问题仍未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仍很突出;特殊教育设施滞后,师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的任务仍很艰巨。

  二、“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广东省人民富裕安康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珠江三角洲地区残疾人基本生活在全省率先全面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60万名残疾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推行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工作;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珠江三角洲地区建成白内障无障碍区。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力度,帮助其加快脱贫步伐、改善居住条件。

  --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范围,至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至2010年,达97%以上。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社会福利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快建设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康复基地。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各级政府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残疾人事业发展。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逐步加大投入。要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助残工作社会化。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开发社会资源,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倡导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在加强依法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争取、接受国(境)外慈善机构和慈善人士的捐助、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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