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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7年价格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7年价格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7年3月7日 川价发﹝2007﹞67号)


各市、州物价局:

  2007年是我省政务公开四项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审核制度、评议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执行年。全省物价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主题,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把价格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价格政务公开工作

  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保证,提出“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各级物价部门要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价格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要对去年的价格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安排好今年价格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是政务公开“四项制度”的执行,并在服务型机关建设上狠下功夫。要与时俱进,更新理念,不断拓展价格政务公开的范围和领域。要将涉及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价格收费政策规定及问题,作为拓展范围领域的重点,构建政民双向互动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形成科学有效的价格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二、2007年价格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1、密切关注民生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近年来,教育、医药、住房等价费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在继续加强对学校、医院、房地产行业进行价费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帮助和督促其建立健全价费公示制度,创新和完善公开的形式和方法,并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各项政策和制度的落实。另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教育、医疗、药品、住房等“热点”、“难点”价格和收费问题办理情况,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价格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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