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因地制宜,兼顾长远,少打井,多联网”的原则。距县城、乡镇自来水厂较近的村庄,通过延伸供水管网发展自来水;平原地区以兴建联村供水工程为主,积极发展规模供水工程;群众居住较分散的山丘区尽量少打井,通过引水、管网延伸来解决;个别零星分散住户且水源条件差的地方,可建分散式供水工程或修建小型雨水集蓄工程等。
四、目标任务
今年市本级安排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规模为10万人,涉及全市13个县(市)、区,其中新密市1.5万人、荥阳市1.2万人、登封市1.2万人、中牟县0.8万人、新郑市0.8万人、金水区1.2万人、惠济区1.0万人、管城回族区0.5万人、二七区0.4万人、高新区0.4万人、经济开发区0.4万人、中原区0.3万人、上街区0.3万人。
五、工程建设与管理
(一)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工程实施由县(市)、区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区首先要成立工程建设法人机构,承担起工程建设任务。项目法人应事前报市水利局备案。工程在规划设计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工程类型、供水形式、入户管网筹资方式等要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拥护。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工程所需的管材、水泵、水表等主要材料、设备,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采购。
(二)规范工程施工。工程批复后,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地点、工程类型、工程形式等。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应树项目公示牌,将项目实施的范围、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实施期限、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人、监理单位等情况向当地群众公示。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工程完工后,每处工程都要在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固定标志牌(***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明确标明工程简介、管理组织、管护制度、水费征收等内容。
(三)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对于打井水源工程,必须由具备相应技术资质等级的凿井队伍施工。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区域,在打井前必须由有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进行物探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合理确定井位、井深、取水层、止水层。同时,为防止浅层水和中深层水的交叉污染,要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成井工艺的技术指导,打井过程中,要进行随机监测,并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使每一眼井不仅水质水量符合要求,而且还要保护好中深层地下水不受污染。其他类型的水源工程规划也要综合考虑水源和水质、水量的基本情况,并加强对水源的可靠性论证,确保水源布局科学合理、水源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