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有较大提高。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有较大提高,劳动力结构进一步改善。组织400万名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到“十一五”期末,全省技工学校在校生达50万人,技能人才总数比“十五”期末翻一番,达到1157万人,技能人才结构明显改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0%。
  3.社会保险体系比较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进一步增强,待遇水平逐步提高。逐步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到201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80万人、1300万人、2200万人、2000万人和600万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逐步将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纳入农民工养老保险。积极推进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5%以上,实现当期收支平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9%,其中社区管理率达到80%。
  4.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协商机制基本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充分保障,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比较完善,支付行为更加规范,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三、政策措施
  (一)积极促进就业。
  1.健全促进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根据我省就业工作实际,积极研究起草《广东省促进就业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广东省流动就业管理条例》,依法推进就业工作。继续完善和落实“十五”期间形成的各项积极就业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使促进就业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
  2.促进就业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容量。紧密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引导和促进就业结构调整。根据我省工业发展较快的实际,在发挥市场就业机制调节劳动力资源供求关系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有关政策引导劳动力到工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继续发挥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在促进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行为,鼓励通过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妥善安置企业富余人员。
  3.加强失业调控,强化就业援助。加强对失业的宏观调控,规范企业规模性裁员。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帮助更多的劳动者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通过加快就业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建设,重点帮助“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贫困户解决就业问题。加强社区就业工作。积极开发和统筹安排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落实免费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拓展适合妇女就业的行业和领域,促进妇女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4.实行城乡并重的就业方针,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体制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初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及信息网络,建设省内和省际远程见工系统,疏通城乡劳动力供求信息渠道。大力发展劳务派遣经济,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有序化。完善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口帮扶就业制度,实现互补双赢。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