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要将与此相关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全面予以公开。要在公开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为抵御灾害而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农村基层组织的债权债务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上学就业、招干招生、财务收支、征地拆迁、干部廉洁自律等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内容,让老百姓了解,让群众知情,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五、积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今年我市要把行政运行过程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行阳光行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清理行政权力,编制、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实行权力规范运行、程序管理。今年各地各部门要做到:一是依法全面清权,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所有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项目建设、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登记,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对应职权目录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就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绘制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承办岗位及责任人、办理时限、相对人的权利等。三是严格过程控制,对各个环节规定“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通过过程控制对行政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使工作人员“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以有效预防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六、认真开展依法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这对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市民申请公开的事项将越来越多。为此,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有关工作。要建立健全受理反馈机制,对群众要求公开的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坚决反对避实就虚,回避矛盾的现象。对一些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对当事人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