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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失效]

  1.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成都、实现“新三最”奋斗目标的大局,同步规划,重点扶持,优先实施。
  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切实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全局,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针对残疾人事业跨领域、跨行业的特性,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发和依托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多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4.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大力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完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健全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5.坚持开拓创新。不断研究新形势,提出工作新思路,拓展工作新领域,增添工作新措施,解决工作新问题,开创事业新局面。
  (三)总体目标。
  1.残疾人生活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
  2.力争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3.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学前、义务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等特殊教育。
  4.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全市残疾人的就业服务网络。
  5.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社会救助与保障体系。
  6.完成规范化服务型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的服务能力。
  7.为全市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8.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普及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
  1.主要任务。
  (1)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好农村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2)建立全市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体系:预防知识知晓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高新区(以下统称城区)达90%以上,其他区(市)县达80%以上;建立成都市产前诊断中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城区筛查率达85%以上,其他区(市)县达50%以上;出生缺陷儿童早期康复服务在城区达80%,其他区(市)县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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