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1人以下。
6、火灾:保持火灾形势相对稳定,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到12以下,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起数确保零增长。
8、铁路路外:杜绝责任路外伤亡事故。
9、农业机械: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5%。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的配套法规,努力形成以《
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各专业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为支撑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初步形成适应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省、州(地、市)、县(市、区、行委)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一支具有权威性和安全生产执法主体地位,并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执法简易程序和内部信息快速通道,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对政府部门的要求。
依据《
安全生产法》和《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或危险性大小,督促企业建立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运行主体得到落实。充分发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核心作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大力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的建设,整合和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以关键性安全科技开发为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测、灾害与事故预警、灾害与事故防治、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分析处理等重点项目攻关,提高对灾害事故的控制能力、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能力、应急救援水平和事故分析处理能力,为我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以提高本质安全度为目标,加大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及时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鼓励生产经营单位选择、应用技术上成熟、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同时,进一步完善我省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生产人才培训机制,努力形成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的保障体系。积极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前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扶植一批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普遍提升我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检测、检验、培训等服务质量,从本质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