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特色旅游业。我省是国家生态建设试点省,水净天蓝,山水形胜,大界江、大湿地、大草原、大森林等独具特色,极具旅游开发价值。冰雪资源得天独厚,冰雪文化和冰雪体育运动十分活跃。
三、“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以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为核心,突出抓好县级财源建设,同步推进省、市级财源建设,进一步优化财源结构,壮大财政实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快速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消耗向提高资源利用率转变,实现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和安全生产。
2.坚持经济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同步。不断优化财源结构,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财源建设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同步。
3.坚持立足比较优势与突出区域特色相结合。紧紧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和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沿边开放带建设,搞好财源建设项目规划与开发。加强区域经济分工与协作,避免产业结构趋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4.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与鼓励机制创新相配套。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科技含量,提升财源建设质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多元经济主体投资建设财源项目,创新投资经营管理机制。
5.坚持生财优先与强化节支相兼顾。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在广开财源的同时,强化征管,挖掘潜力,严控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目标和重点
(一)建设目标。
1.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力争年均增长11%,其中,市级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 15.8%,县级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3.6%。
2.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到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90%;县级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16%;全口径财政收入超过5亿元县(市、区)达到9个,其中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