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危险物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资源情况
(一)救援队伍情况
1、消防部队
危险物品应急救援工作主要依靠公安消防部队。青海公安消防部队共有一个消防总队和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黄南、果洛、玉树八个消防支队,各县均已设置了现役公安消防大队,全省共有二十二个消防中队和二个特勤消防中队,共有应急救援人员1210人,是一支军事化管理的专业化救援部队,主要承担全省各类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场所的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群众义务消防力量
目前,我省有企业专职消防队伍21支,队员338人,执勤车辆58辆;县(镇)级政府组建的义务(志愿者)消防队16支,队员347人。
(二)装备资源情况
目前,全省消防部队共有各类消防战斗车辆 73台,其中,水罐车56台,泡沫车12台,干粉车2台,云梯车1台,照明车1台,破拆车 1台。
(三)存在的问题
1、我省危险物品企业多年来由于受经济效益的制约,安全欠帐多,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落后,应急管理水平低,发生事故时,普遍缺乏自救能力。其分布具有点多、线长的特点,产品复杂多样,施救困难。
2、装备落后,物资匮乏。近几年来我省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同国家配备标准,特别是在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应急通讯方面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现有救援和通信联络设备落后,且严重匮乏,全省各类危化救援、灭火、抢险、救生、救援器材不足国家配备标准的五分之一,各种救援物资储量严重不足。
3、在危险物品事故救援中,由于受装备落后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许多先进的技术、战术手段无法运用,严重影响了施救工作有效开展。
4、我省地处青藏高原,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十分恶劣,且面积辽阔,外省基地队伍无法适应本省高寒缺氧的艰苦条件,难以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
四、建设救援队伍的必要性
(一)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迫切需要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生产救援队伍
目前,我省正处于危险物品行业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必须建立区域性的危险物品救援队伍,以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建立危险物品救援队伍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建立危险物品救援队伍,其目的就是要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保障社会生产和生活正常进行,促进危险物品行业协调发展。这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条件。
(三)建立危险物品救援队伍是法律规定和政策的要求
建立危险物品救援队伍是《
安全生产法》第
六十八条规定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的要求。
五、建设目标、原则及规划布局
(一)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