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设目标和规划布局
(一)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实用、技术先进”的原则,结合我省矿山企业分布现状和自然灾害情况,组建并充实西宁大通地区、海北热水矿区、海西大柴旦地区、果洛地区矿山救援队伍,对现有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青海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青海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鱼卡矿山救护队、门源县救护队、祁连县救护队的装备和设施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建立统一指挥、功能全面、信息畅通、结构完整、装备精良、反应灵敏、协调作战的全省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二)规划和布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第2号令,结合我省矿山企业分布实际,拟采取如下建设方案。
1、西宁大通地区设置1个三级矿山救护加强中队(人员45人),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辖4个救护小队(人员9人),其它服务人员6名。该中队以青海煤业(集团)公司救护队为依托,主要应对海东、西宁地区各类矿山的灾难事故救护,并辅助黄南州的各类矿山应急救援。救护队由企业管理,接受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并纳入西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范围。
2、海北地区煤矿资源较为丰富,祁连、门源两县均已建立了矿山救护小队,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各类矿山应急救援。在提高祁连、门源两县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水平的基础上,为强化海北地区的应急救援力量,拟在海北州设置1个三级矿山救护中队(人员35人),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名,辖3个救护小队(人员9人),其它服务人员6名。该中队以青海西海煤炭公司救护队为主,以青海西海煤电公司为辅,对热水、默勒、外里哈达等矿区以及祁连、门源地区的各类煤矿、非煤矿山和海南州非煤矿山实施应急救援,并兼顾即将开发的木里、江仓矿区的应急救援工作。救护队由企业管理,接受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并纳入海北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范围。
3、海西州大柴旦地区设置1个三级矿山救护中队(人员35人),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 1名,辖3个救护小队(人员9人),其它服务人员6名。以青海煤业(集团)公司鱼卡救护队为依托,对海西州鱼卡、大煤沟、绿草山、大头羊、茫崖等矿区以及大柴旦地区各类煤矿实施应急救援。根据海西州非煤矿山开采现状和“十一五”发展规划,拟组建海西州非煤矿山救护中队。该中队由海西州政府确定一家非煤矿山企业为依托,主要应对海西州境内的各类非煤矿山实施应急救援。救护队由企业管理,接受省、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并纳入海西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范围。
4、海西州和海北州木里、江仓矿区各煤矿建成投产后,以青海江仓能源公司、青海木里煤业公司、中湾能源公司救护队为依托,确定一家具备救援实力的救护队,组建1个矿山救护中队,可有效对木里、江仓矿区各煤矿及周边各类非煤矿山实施救援。
5、果洛州近年来矿山开采业发展较快,目前有年开采量240万吨的德尔尼铜矿,有满足当地居民生活和生产需要的红土坡煤矿、玛沁军牧场、野马滩煤矿、久治年宝煤矿。该地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多年来因受生产力水平低,企业效益普遍较差的制约,应急救援投入严重不足,救援装备和通讯设备匮乏,应急管理水平低下,救援手段落后,加之外界救援路途遥远。因此,在果洛州设置一个四级矿山救护小队(人员9人),该救护队以果洛州江源公司大武煤矿为依托,主要应对果洛、玉树两州的各类矿山实施应急救援。救护队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并纳入果洛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