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政府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优先原则,市、县、乡(镇)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耕地保护的配套措施,提出了五不准、六不批,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清理;进一步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力度,全年报国务院批准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项目三宗,用地面积417.6424公顷,基本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市、县、乡 (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齐全。同时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建立土地整理项目库,有6个项目经省级评审列入项目库,涉及面积达1916.32公顷;目前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地块7329块,建立标志牌723块。确保了全市17.85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13.566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为 76%。考核评定成绩为98分。
海东行署
海东行署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分解量化到六县政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从严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强化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有效遏制了在基本农田内挖沙、取土、植树造林等行为。全区共报批建设用地26宗,10宗足额缴纳了耕地开垦费,16宗用地委托县国土资源局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地区、县、乡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齐全。截至目前,全区共划定基本农田地块382200块,建立标志牌448块。确保了全区24.6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20.17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0%。完成了省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定成绩为100分。
海北州政府
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了《海北州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在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利用劣地、荒地、空闲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强化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下大力气对2005年基本农田补划工作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基本农田全部标注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全州报批建设用地采取缴纳了耕地开垦费或委托补充耕地,实现了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州、县、乡(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卡等档案材料齐全,截至目前,全州共划定基本农田地块64块,建立标志牌152块。确保了全州6.84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5.78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4%。完成了省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评定成绩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