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扶持力度。设立省优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产业集群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财政安排的技术改造资金和科技资金,要重点支持优势产业集群的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培育发展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市州政府要结合实际,安排资金支持培育发展产业集群的项目建设。切实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产业集群企业加快发展。
建立银企合作机制,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体系建设,做好对产业集群内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工作,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立项的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信贷政策的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对资信好的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协调服务,推进产业集群内重点企业的培育、辅导、推荐等上市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加快发展,增强企业再融资能力。
对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经省政府批准后统一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简化审批手续并享受有关项目建设费用减免优惠待遇,保证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用地需要。优先保证产业集群重点企业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给。
(三)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为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服务。建设行业信息交流、传输和发布平台,为企业提供生产资料、产品咨询、人才引进、市场行情等信息服务和信息咨询。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协会作用。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统筹规划,围绕产业集群建立区域性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结合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升级,培育形成一批国际性、全国性的产品市场中心。推进质量监管、诚信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加强价格协调,构建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产业集群发展,加强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注重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推进产业文化建设,培植诚信文化,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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