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是: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健全保险市场体系;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加快建立保险信用体系,推动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扩大农村保险市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发挥地方政府、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户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农业部门在推动农业保险、引导农民投保、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
根据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结合我省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中选择高投入、高效益、高风险的产业,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范围,并先行在奶牛、苹果、蔬菜等农产品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产品保险的种类和范围。改变单一、事后财政补助的农业灾害救助模式,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探索财政对农户投保给予补贴的方式、品种和比例,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补贴,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发展的长效机制。
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鼓励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建立适合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
支持保险公司开办其他涉农保险业务。积极发展适合外出务工农民需要和实际购买能力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村房屋、农业设施和大型农机具等农村财产保险业务;探索乡镇分流人员和村干部保险保障问题;推动农村小额信贷等保险业务开展,促进信贷资金向农村投放;充分发挥保险在稳定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和减灾防灾等方面的作用。
四、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全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