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统筹机制,加快构建“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社区教育作为区县教育事业督导与评估的重要内容。积极创建各级各类学习型社区教育组织。
(七)积极推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1、继续扩大民办教育规模。继续推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不断扩大其在整个国民教育中的比重,给民办教育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适度发展,高中教育阶段大力发展,使民办学校数量达到80-100所,占全市学校总数的10%-12%左右,民办幼儿园所数继续维持在全市幼儿园总数的95%左右。
2、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中阶段学校,与公办学校合力加快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增设一批民办高中学校,提升部分民办初中的办学层次,扩大民办高中办学规模。在中心城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县增设中等民办职业学校。
3、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民办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创建等级优质民办学校,使省一级民办学校达到7所,市一级民办学校达到8所以上。
(八)着力加快教师队伍建设
1、深化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深化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够充分调动教师队伍积极性、创造性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中小学强化学校管理,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实现人员精干、管理高效、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的目标。
2、多渠道扩充教师队伍。加强教师吸纳和引进工作,做好教师资源的配置。根据我市教育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现状编制教师需求计划,积极组织到省内外高校招聘优秀的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积极引进外地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优秀中青年教师,聘用“双师型”人才补充职业教育和专业教师,满足加快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英语、计算机教学对教师的需求。
3、努力提高教师队伍质量。依据《
教师法》,积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促使中小学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到2010年,全市小学教师专科学历提高到80%,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在城区达到40%,其他区域达到20%;全市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提高到50%,其中城区达到70%;全市高中教师本科学历提高到95%,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一定的比例,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示范性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15%。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以适应新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教师队伍城乡分布逐渐合理,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化。
4、加快名师、校长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师德水平,整治有偿家教。加大名校长、名教师的培养力度,壮大教师精英队伍。到2010年,通过培养认定全市名校长30名、名教师200名、学科带头人一批,壮大骨干教师群体。
(九)着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及设备现代化建设
1、加快常规教学设备建设步伐。启动省有关学校实验室的“新装备工程”。2006年,完成高中及初中的新装备任务;2007年,完成农村中心小学及规模较大小学的新装备任务;2008年,完成农村全部小学的新装备任务。力争2007年小学教学装备(包括图书馆建设,下同)符合规范化要求的学校达50%以上;初中教学装备符合规范化要求的学校达60%以上;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学装备符合规范化要求达80%以上。
2、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1)加快信息技术教育。到2007年,力争全市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有适应教学需要的计算机室,并从小学四年级起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2010年,全市所有小学从四年级起开设信息技术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