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清理涉农收费项目,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各区县于去年初对各涉农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时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21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10项,年减轻农民负担158万元。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格执行《广东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确保“一事一议”费用的收取使用符合上级的规定。
4、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一是贯彻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根据粤发〔2005〕1号文件精神,全面免征农业税,并严格按照中央的政策规定,禁止对农村税费改革前税费尾欠进行追收。二是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广东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程序,严格控制上限人均15元的标准,全市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的76个村(居),全部符合每年每人不超过15元的标准,筹资总额为273.96万元。其中潮阳区221.96万元、潮南区52万元,其他区县没有开展“一事一议”筹资。
5、加强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和监测工作。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加强对农民负担的专项审计,对有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的76个村(居)进行重点审计。市教育局对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对错位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有关学校进行整改。此外,设立减轻农民负担市级监测点4个、区县级监测点14个,农民负担监督员180人,加强对减负工作的动态监测。同时,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卡的管理,全市农民负担监督卡发卡率达94%,基本实现了一户一卡。
2006年,我市的减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干部、农民对涉农收费政策理解出现偏差。涉农收费涉及范围较广,涉及农民的收费项目中许多不是专门面向农民收取的,但有些基层干部和群众认为只要是涉及农民的收费项目都是农民负担;许多农民认为,税改后任何收费都不应交纳。二是农民的隐性负担仍较重。虽然农民的合理负担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由于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等因素使农民所承受的隐性负担依然偏重;城乡结合部的供水由于没有直抄到户,农民的水费负担仍然偏重;部分沟渠污染严重,增加了农民的种田和养殖成本。三是从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市级涉农收费部门虽然与市政府签订了减负责任书,但年初没有制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对落实减负责任制工作不够重视;个别镇存在下发文件要求村(居)征订报刊的现象,导致报刊征订的数额超过省的规定要求;部分镇(街道)、村(居)和涉农收费部门公示不够规范,公示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个别村(居)收取农业经营性服务收费,没有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农民同意和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上墙公布,也没有按实际发生的数额收取,而是把它变成固定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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