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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

  5、加强学校教研组织的建设与重组。要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和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学校要组织并引导教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

  (四)积极利用、开发课程资源

  1、各地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充实、更新新课程实验教学设施设备。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的作用,引进、开发与用好报刊、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努力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利用学校所在地的工厂、农村、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要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

  2、建立省、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形成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学校要积极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健全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

  3、学校要在自主建设技术课程教室、购置技术课程教学设备的同时,积极与当地的职业技术院校、工业技术企业、农业技术企业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的师资和技术设备资源,落实技术课程教学。

  (五)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1、探索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

  要积极探索构建发展性的评价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

  2、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将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

  3、建立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4、组织力量开展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研究,制定《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

  (六)加强新课程实验的研究

  1、组织力量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的各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为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提供服务。要以教育科研促课程改革,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高中新课程实验。要加强对高中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努力解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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