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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12件实事”的通知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协作单位:省卫生厅。
  要求:2006年底,全省乡镇卫生院共有2万人,工资由财政供给比例平均为70%左右,年人均工资1.5万元,共3亿元。今年实现全额供给,省财政增加经费9000万元,达到3.9亿元。
  五、实行贫困高校生政府助学金制度,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提高牧区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协作单位:省财政厅,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有关市州、县市区。
  要求:省教育厅商省财政厅在3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对全省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特困生实行生活费资助。
  落实2006年12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6〕146号),让省内各普通高校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领到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标准由每生每学年239元提高到36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照7∶2∶1的比例全额承担。今年省财政列入预算2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市州、县分别配套571.43万元和285.71万元,总资金达到2857.14万元。
  六、解决90万极度干旱地区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建成环县、靖远、会宁三县人畜饮水工程。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协作单位:各市州、县市区。
  要求:2007年解决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9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落实省级配套资金4100万元,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解决环县、靖远、会宁三县人饮困难工程于10月底前全面竣工,建设集中供水工程22处,雨水集蓄利用工程27167处,总投资1.2亿元。
  七、新建改建乡村道路6000公里。
  责任单位:省交通厅。
  协作单位:省发改委,有关市州、县市区。
  要求:2007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新开工改建6684公里,完成投资14.6147亿元,其中争取国家投资9.4亿元,省市州县配套资金5.21亿元。按照中央扶持一点、省市县政府筹措一点、社会出资一点的办法实施项目。一季度按程序上报计划,二、三季度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四季度完成建设任务。
  八、完成全省村村通电话工程,1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基本完成户户通电任务。
  1、全省村村通电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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