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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真和堂药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真和堂药房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1166号)
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真和堂药房:
鉴于你药房已迁址经营,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穗劳社医〔2006〕2号)第十六条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取消你药店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请你药店接此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和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办理解除医疗服务协议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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