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自治区教育厅、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团委、宣传部、科技厅、卫生厅、广电总台、妇联。
2、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组织开展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提高他们获取科技信息、依靠科技致富、提高生活质量的能力;逐步建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应需求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抓好百万农民培训工程、扶贫攻坚科技服务行动和巾帼科技致富等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活动,积极培育各种示范乡、村、户的建设,建立各种科技、科普示范体系;广泛开展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的就业能力;建立健全农村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积极发展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择优扶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扎实推进“千村科普站、栏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争取在全区1000个行政村建立起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并配备一名科普员。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组织部、宣传部、科技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扶贫办、农科院、广电总台、团委、妇联。
3、组织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增强公民就业、创新能力。针对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服务业的需求,对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对进城务工人员以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能力为重点,对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重点,开展各种培训。将劳动人口所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整个过程。同时,加强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内容。同时,要在广大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在企业中要建立学习型组织,开展争做知识型职工,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广泛开展科普活动。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多层次、广泛覆盖的教育培训网络。以城镇社区为依托,利用已有的科技、教育、文化公共设施和资源优势,广泛开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形成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为城镇劳动人口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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