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前,力争A类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B类城市达到15%以上,基本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
11、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政府要积极扶持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查阅资料和文件,检查是否有发展和保障城乡线路运营的措施。
三、基础设施建设
12、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将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计划,场站面积符合部颁标准,布局合理。
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是公交企业运营的基本生产条件,拓宽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可有效缓解建设资金不足。
考核指标要求查看资料、文件及措施。
注:①每标台公交车拥有场站面积200平方米。
②公交车辆进场率90%以上。
13、公交场站、基础设施建设、港湾式候车站点竣工验收,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单位参与。
考核指标要求提供原始资料和记录。
14、在城市主干道要设置公交专用道,其他道路设置公交优先车道;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主干道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建设公交专用道。
考核要求实地考察,并要求提供公交专用道建设的有关资料。
15、站点覆盖率达标。
指标考核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建城区覆盖率大于50%,中心区覆盖率大于7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16、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在城市主干道,必须合理设置港湾式公共交通停靠站,且配套设施齐全。
港湾式公共交通是保证城市交通畅通和公交安全运行的重要设施。考核城市主干道是否合理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在港湾式停靠站是否建设有公交站台、候车亭等配套设施。
站台规格要求:长度不低于20米,宽度不低于1.5米。
17、每万人拥有公交车标台数。
考核城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是反映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和交通结构状况的指标,是判断交通发展战略是否明确、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和措施是否落实的参考指标。
考核期人口指划定的城区范围的人口数(按公安部门的户籍统计)。
四、经济政策
18、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公交场站和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进行投资建设;公交车辆更新主要由政府投入。
考核政府是否对公交场站建设有适当的资金投入,是否将公交场站建设投资纳入了政府的财政预算;公交场站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是否采取了划拨用地方式;公交车辆更新资金是否主要由政府投入。
考核政府对公交场站建设投资和车辆更新资金投入的措施及力度,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
19、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政府应给予补贴。
考核公交实行低票价以及承担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政策性亏损政府是否全部给予补贴,并按月或季度定期及时拨付。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20、政府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补贴。
考核政府是否建立了对公交企业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评价制度,是否对政策性亏损给予了补贴。是否对公交企业因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增加的支出进行专项经济补偿。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21、建立健全公交票价管理机制。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必须向社会公开。
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对城市公共交通票价进行认真审定,利用价格机制,促进公交事业发展。考核是否按照《
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票价调整时实行了听证制度。公交企业的运营成本是否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布。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22、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公交企业增加的支出,中央财政给予的补贴,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考核政府是否建立燃油价格补贴机制和具体办法;是否将中央财政给予的燃油价格补贴,及时足额拨付公交企业。
五、客运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