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济南警备区:负责指挥驻济解放军和预备役部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3)市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组织力量查处火灾案件,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4)武警济南支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5)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负责指挥全市消防部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6)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开展日常的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协调组织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7)市安监局:负责火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查处各级失职渎职行为。
(9)市发改委: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森林火灾基建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10)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拨付扑救重大森林火灾所需的专项资金。
(11)市交通局:负责调集的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公路、无障碍运输工作。
(12)市民政局:与市林业局共同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工作。(13)市总工会:负责火灾地区受灾人员的救助和帮扶工作。(14)市卫生局: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1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保险及工伤认定工作。
(16)市园林局:负责所属林区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提出救援方案。
(17)市气象局:负责火场实时气象观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信息;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18)市旅游局: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森林旅游景区重大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
(19)市广播电视局:在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授权下,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火灾现场火险等级、火灾案件查处等信息和扑救森林火灾英模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20)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火场的手机通信信号的保障。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火险预警级别
受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内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的影响,我市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分为五级:一级,不燃烧,没有危险;二级,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三级,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四级,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五级,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预报火险等级为三级以上时,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护林了望站、检查站工作人员要昼夜值班,及时上报情况。各级各类防扑火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