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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


  (四)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

  北京是世界著名古都和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历史文化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必须加以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旧城整体保护,合理确定旧城功能和容量,积极疏散旧城的居住人口。合理继承北京长期作为国都所形成的土地利用格局,重点保障符合历史文化名城特性,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用地,严格禁止不利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产业用地。

  2.传统农村聚落的保护与建设

  历史文化村落是首都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分布于北京的平原和山区,数量多、分布散、保护难度大。应结合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理,按照突出重点、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选择爨底下等具有较大历史文化价值的农村聚落进行重点保护。根据村落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实行原貌、原址或原名的多类型保护,同时适当发展具有特色的文化旅游服务业。

  3.文化遗产与遗址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格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划定和充分保障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用地,从保护文物周围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出发,继续划定、完善和充分保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的用地。对于具有重要景观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增设景观缓冲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景观效益。继续划定并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对于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坚持先勘探发掘、后进行建设的原则。保留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并确定和保留它的物质载体。

  坚持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性、保护传统风貌的整体性、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有重要意义的地质地貌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三、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一)中心城用地理性增长与集约利用

  中心城包括以旧城为核心的中心地区、边缘集团(北苑、酒仙桥、东坝、定福庄、垡头、南苑、丰台、石景山、西苑、清河)和绿化隔离地区,是政治、文化中心功能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也是历史文化传统与现代国际城市形象集中体现的重要地区。

  1.中心城的开发与建设应从外延扩展转向内部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分散集团式”的布局,严格控制中心城中心地区的建设规模,加快形成中心地区核心功能集聚、边缘集团功能优化、绿化隔离地区美化、外围地区发展协调的良好格局。

  本着有的放矢、甄别引导的原则,针对中心城城乡结合部地区,实施“东引西控,内隔外疏”的空间引导战略。东部地区以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开发为主,并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适度发展都市型农业;西部山区和水源保护区内应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护生态环境;绿化隔离带地区应加强生态服务功能,开展重点整治;边缘组团应承担缓解北京市城区人口、交通、产业、住房的压力,控制城市中心区功能过分膨胀。

  2.改变城市开发模式,以轨道交通为先导,强化一级土地开发。重点控制轨道交通节点、规划轨道交通线两侧800米范围用地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连片可利用土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有序开发。

  (二)重点新城用地理性增长与集约利用

  通州、顺义、亦庄三个重点新城是北京东部发展带连接京津冀城镇发展走廊的核心地区。三个新城的土地利用应有利于促进东部发展带的整体协调发展,疏解中心城的人口和职能,集聚新的产业。

  强化重点新城的枢纽地位,鼓励紧凑发展,高标准地建设新城,促进北京城市空间战略调整的实施。积极发挥基础设施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以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开发模式,重点控制轨道交通节点周边用地的使用,推进土地一级开发。

  推动重点新城的人口增长、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应根据各新城的特点,分别制定人口增长、产业发展与土地资源消耗相挂钩的标准,有效引导和调控重点新城的人口增长和产业发展。规划期内,三个重点新城工业项目的用地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6000万元/公顷。

  1.通州新城

  通州新城是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北京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是中心城行政办公、金融贸易等职能的补充配套区,北京未来发展的新城区和综合服务中心。应积极引导发展行政办公、商务金融、文化、会展等功能,主要向东、向南发展。规划期末,通州新城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平方公里左右,规划人口规模达到60万人。

  通州新城应以水系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新城位于潮白河、温榆河、北运河三条河流交汇处,应结合风景名胜区建设加强水系综合整治,提高水质、景观等级;北部大片地区位于地下水源保护区,严禁污染;受地下水超采、隐伏断裂带、沙土液化的制约,城市开发要强度适宜、合理分布,重点功能区和重大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估工作。

  2.顺义新城

  顺义新城是面向世界的首都枢纽空港所在地,是联结国际国内的重要节点,是北京东北部地区城市化、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引导发展现代制造业、空港物流、会展、国际交往、体育休闲等功能。空间发展应妥善协调潮白河以西地区、潮白河以东地区和天竺空港区的关系,促进区域间合理分工、有序建设。规划期末,顺义新城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平方公里左右,规划人口规模达到50万人。

  顺义新城应以潮白河水系综合整治、地下水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风沙治理为重点。保持潮白河风景(名胜)区风貌;满足防洪要求;限制开采本地地下水;加强对地裂缝、地面沉降的监测,重点功能区和重大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估工作。建设用地布局应考虑机场噪声影响;城市绿地率应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满足风沙治理需求。建议顺义新城加强潮白河森林公园建设。

  3.亦庄新城

  亦庄新城是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引导发展电子、汽车、医药、装备等高新技术与现代制造业,以及商务、物流等功能,积极推动开发区向综合产业新城转变。亦庄新城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上,继续向东南发展,大力完善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规划期末,亦庄新城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平方公里左右,规划人口达到30万。

  亦庄新城应以水系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城市建设应注意处理与凉水河、凤河等水体综合整治的关系;西部应结合三海子蓄滞洪区建设风景区,形成亦庄、黄村之间的楔形绿色空间;新城东部应为楔形绿地、新城之间的通风走廊预留空间。积极与天津、河北协调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等用地。

  (三)建设用地整理与集约利用

  1.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整理与集约利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北京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内容。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合、整理,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首都新农村的建设,促进首都健康有序的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

  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确保生态、生产、生活安全、注重历史文化保护的原则,分区划类、因地制宜地推进平原、山区的农村居民点整理,力争在规划期内通过城中村改造、生态搬迁、迁移合并、内部改造等方式缩减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

  充分发挥土地的级差地租杠杆作用,有效应用市场调节机制,积极、有序地推进中心城、新城和重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改造。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对中心城、新城建成区内的城中村的改造和整理工作。

  2.开发区用地整合与集约利用

  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是保持首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力量,应高效、集约建设开发区,进一步有机整合各类园区空间资源。

  按照分工明确、运行高效、节约资源、集约用地的要求,严格划定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政策允许保留的开发区发展边界,纳入中心城、新城和邻近城镇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统一规划,有序发展。开发区内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尤其是工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

  本着符合规划、尊重现状、强调效率、严控外围、合理布局的原则,对不属于国家政策允许保留的原有开发区,应根据发展规模、产业特点和用地效率等因素区别对待。对于行政审批级别高、发展基础好、规模大、产值高、用地效率高的原有开发区,应纳入所在城镇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允许作为城镇工业用地来统一规划、有机建设。其它开发区用地应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尽可能转化为农用地。

  3.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用地集约利用

  (1)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集约利用

  适应国家首都、国际城市的发展要求,北京交通体系用地应推行资源节约型的发展模式。

  公交优先,以公共运输为主体,建立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发挥既有交通设施的潜在效能,以系统结构优化和先进的运行管理为战略手段,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网及各类交通运输设施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减少资源消耗及对环境的影响。

  轴带引导,合理构筑快速公路网、铁路及城市轻轨轨道交通网用地体系,重点保障辐射全国、服务全国的京津、京九、京石、京张、京承、京沈等六大交通廊道用地。

  存量盘整,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公路等交通设施项目用地规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压缩占用耕地规模,避让基本农田。

  重点保障,确保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新建京沪、京哈、京广高速铁路,以及联系京津冀的区域公路网体系和新城与新城之间、新城和小城镇之间的路网体系以及中心城和新城郊区铁路、城市轻轨、地铁,预留首都第二机场用地等。

  (2)市政基础设施用地集约利用和布局协调

  坚持城市发展以基础设施为先导的方针,在城乡建设用地中按比例预留基础设施用地,力求建成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为适应城市的发展,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的配量应留有扩展和应变的余地,并相应加强政府的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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