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7〕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意见》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河南省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意见
为认真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国办发〔2006〕1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关怀救助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把我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控制在国家要求最低线以下,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与蔓延。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到2007年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建成覆盖县级以上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艾滋病、性病监测网络。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2个以上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全省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0%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85%以上。
3.人员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机、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省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