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
7. 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8. 生产速度低于1500只/时的单螺旋灯丝白炽灯生产线
9. 普通中速工业平缝机系列生产线
10. 普通中速工业包缝机系列生产线
11. 电子计价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
12. 电子汽车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
13. 电子静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
14. 电子动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15. 电子皮带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
16. 电子吊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
17. 弹簧度盘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18. 二片铝质易拉罐项目
19. 普通真空保温瓶玻璃瓶胆生产线
20. 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21. 合成脂肪醇项目(含羰基合成醇、齐格勒醇,不含油脂加氢醇)
22. 3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23. 糊式锌锰电池项目
24. 镉镍电池项目
25. 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
26. 2000吨/年以下牙膏项目
27. 原糖生产项目
28. 北方海盐100万吨/年以下项目;南方海盐新建盐场项目;矿(井)盐6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湖盐2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
29. 白酒生产线
30. 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
31. 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32. 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十一、纺织
1. 74型染整生产线
十二、煤炭
1. 单井井型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项目,极薄煤层低于9万吨/年的煤矿项目
2. 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
3. 设计的煤炭资源回收率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项目
4. 未经国家或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矿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
十三、电力
1. 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 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空冷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发电机组
十四、烟草
1. 卷烟加工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十五、消防
1.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项目
2. 灭火器项目
3. 碳酸氢钠干粉(BC)灭火剂项目
4. 防火门项目
5. 消防水带项目
6. 消防栓(室内、外)项目
7. 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06年,是指应于2006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石油、天然气和化工
1.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油气田,不符合国家油气资源整体开发规划的油气田
2. 安全环保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
3. 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生产装置
4. 4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生产装置
5. 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生产线
6. 1万吨/年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
7. 1000吨/年以下黄磷生产线
8. 单线1万吨/年以下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线(2006年)
9. 土法炼油
10. 汞法烧碱
11. 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
12. 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
13. 铁粉还原法工艺
14. 生产氰化钠的氨钠法及氰熔体工艺
15. 高中温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
16. 农药产品手工包(灌)装设备
17. 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
18. KDON-6000/6600型蓄冷器流程空分设备
19. 直接火加热涂料用树脂生产工艺
20. 氯氟烃(CFCs)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1. 主产四氯化碳(CTC)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2. 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的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3. CFC-113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4. 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5. 甲基溴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6. 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2007年)
27. 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2006年)
28. 含滴滴涕的油漆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9. 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30. 综合能耗超过680千克标准油/吨乙烯生产装置(2006年)
31. 综合能耗超过1900千克标准煤/吨合成氨生产装置(2006年)
32.综合能耗超过1550千克标准煤/吨烧碱生产装置,综合能耗超过500千克标准煤/吨(联碱法)、550千克标准煤/吨(氨碱法)纯碱生产装置(2006年)
33. 综合能耗超过3000千克标准煤/吨炭黑生产装置(2006年)
(二)钢铁
1. 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
2. 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2007年)
3. 土烧结矿
4. 热烧结矿
5. 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
6. 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
7. 100~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高炉(不含铁合金高炉)(2007年)
8. 200~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高炉(不含专业铸铁管厂高炉)(2010年)
9. 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10. 15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11. 1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12. 化铁炼钢
13. 15~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14. 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06年)
15. 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
16. 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2006年)
17. 复二重线材轧机
18. 横列式线材轧机
19. 横列式小型轧机
20. 叠轧薄板轧机
21. 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
22. 热轧窄带钢轧机
23. 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
24. 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
25. 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26. 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27. 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