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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完善全州项目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为抓好此项工作,州人民政府成立了集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 勇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刘 怀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
  成 员:冯 君 州林管局局长
      郭文君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经委主任
      朴石山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尹永日 州环保局局长
      蓝公海 州建设局局长
      崔哲云 州交通局局长
      姬万庆 州水利局局长
      安光善 州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负责指导、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主 任:刘 怀 (兼)
  副主任:安光善 (兼)
      赵敬国 州发改委助理调研员
  成 员:金润权 州经委副主任
      金钟官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龙焕 州环保局副局长
      费立发 州建设局副局长
        张极成 州交通局副局长
      申 勇 州水利局副局长
      李瑞森 延边林业集团公司副总裁
  联络员:州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管局各一位相关处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我州扩大投资、加快发展,对进一步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推动项目建设科学化进程、促进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集中审批(审核)工作,确保不出问题。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快推进,保质保量。全省集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于2007年3月底前结束,逾期不再集中受理,将按正常审批程序自行办理。因此,各县(市)要抓紧时间,对2007年续建和拟新开工项目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分别上报需报省审批项目的有关材料(包括项目情况表、项目情况汇总表及审批要件复印件)。同时,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州级审批权限内需完善项目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州项目集中完善情况进行梳理。各县(市)、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总结要于2007年4月中旬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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