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为抓好此项工作,州人民政府成立了集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 勇 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刘 怀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
成 员:冯 君 州林管局局长
郭文君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经委主任
朴石山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尹永日 州环保局局长
蓝公海 州建设局局长
崔哲云 州交通局局长
姬万庆 州水利局局长
安光善 州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负责指导、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主 任:刘 怀 (兼)
副主任:安光善 (兼)
赵敬国 州发改委助理调研员
成 员:金润权 州经委副主任
金钟官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龙焕 州环保局副局长
费立发 州建设局副局长
张极成 州交通局副局长
申 勇 州水利局副局长
李瑞森 延边林业集团公司副总裁
联络员:州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管局各一位相关处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我州扩大投资、加快发展,对进一步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推动项目建设科学化进程、促进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集中审批(审核)工作,确保不出问题。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快推进,保质保量。全省集中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于2007年3月底前结束,逾期不再集中受理,将按正常审批程序自行办理。因此,各县(市)要抓紧时间,对2007年续建和拟新开工项目进行梳理,及时向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分别上报需报省审批项目的有关材料(包括项目情况表、项目情况汇总表及审批要件复印件)。同时,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州级审批权限内需完善项目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州项目集中完善情况进行梳理。各县(市)、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总结要于2007年4月中旬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