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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迎亚冬会、创文明城”暨“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8.加强对丧葬用品的规范管理工作。清理整治销售冥纸冥币、纸牛纸马、棺材、墓碑等非法丧葬用品的商铺,取缔无证商铺,重点是华山路、上海路(中段)、南京街(南段)等医院所在街路。同时,严禁在市区内搭设灵棚;严禁在城区路桥乱扔乱压纸钱;严禁在主要街路烧纸;严禁在市区内送葬时吹打弹奏。

  9.整顿并规范主街路两侧的散工占道候活行为。加强11处散工集中候活地点的管理,并对主要街路的占道散工进行疏导。

  10.对全市废旧物品收购站进行统一规范整治。取缔非法收购站点,采取各种措施规范影响市容的收购站,小区内的收购点做到日收日清。同时,清理各类占道经营、堆放物料行为,对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11.对占道修洗车和占道加工进行清理。取缔未经批准、无营业资质的室外占道修车、洗车和占道加工行为;已取得经营资质但前置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要取消其资质。重点治理光华路、哈达湾街、和平路、汉阳街北段、恒山东路、桃源路、德胜路、北大街等。

  12.清洗、维修或粉刷主街路两侧破旧的建筑物立面;取缔外附式阳台;清理各种影响市容观瞻的楼挂物和阳台上的堆放物;更换、更新破旧的交通设施;路灯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达97%以上;基建工地围档要用彩色钢板,门脸装修以及拆迁工地要实施软围档,围档合格率要达到100%。

  13.城区内严禁饲养猪、牛、羊、犬(小型观赏犬除外)、兔、鸡、鸭、鹅以及其他经济动物。

  14.完备“四个一”(即一档、一书、一牌、一员)建设,全面落实“门前包保”责任制(详见附件6)。

  (四)交通秩序优化工程

  1.继续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路”活动。结合季节特点和交通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交通专项治理活动。

  2.严格规范公路行车秩序管理,规范出租车、小公共汽车、军警车辆的运营秩序。打击黑车、套牌车,特别是严格对警用车辆的管理。

  3.加大对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站前广场、天津街、重庆路、长春路广场、大东门广场等重点部位的非法营运行为,要依法予以取缔。

  4.加强对畜力车、三轮车、农用车、重型车的管理,严禁违章停放和违章行驶。

  5.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到明年5月末,街路两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施划和管理由过去的20条主街路扩展到50条(详见附件5),并加大执法和处罚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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