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建设10个全国中医重点专科项目,30个上海市中医优势专科为依托,重点培养一批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和科研的著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其中中医学科带头人70名,中西医结合专家35名,急诊及小科紧缺专科人才50名,中医药对外交流人才20名。培养中医全科医师200名。
4.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实施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立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30名预防医学和卫生监督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100名优秀青年人才。加快实施成人学历教育、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全员岗位培训项目,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专职从事公共卫生的护理队伍。
5.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护理发展纲要,实施以培养为主和适度引进为辅的护理人才开发策略。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求,调整护理教育规模,加快实施成人学历教育。积极探索临床专科护士和社区护士制度,研究制定护理岗位管理的调控政策和措施,规范非沪籍护士在沪从业管理,按照治疗、护理、康复床位分类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配置护理人才资源。
6.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管理干部培训项目,组建上海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加强卫生管理人才培训,培养一大批党政后备干部。培训1000名卫生管理干部,各级医疗机构现任和后备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每5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逐步实行卫生管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卫生人才发展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建立由市卫生局党委统一领导,干部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确保人力资源建设的经费投入,切实把人才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工作目标,建立领导干部岗位考核管理机制。制定并实施人力资源建设的评价体系。强化主要领导的管理责任,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评估和考核,指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真正把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以学科建设为载体的人才开发机制。坚持将科技和人才作为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实施以学科建设为载体的人才发展战略。建立以政府适当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开发机制,推动从注重物质资本积累向注重人力资本积累转变。加强重点领域及康复医学、围产医学、临床药学、环境医学等薄弱领域的人才开发的投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实施“名医、名科、名院”的中医发展战略。选拔和奖励各类医学学科、科研等领域技术创新和杰出人才,切实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研究制定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建设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积极贯彻第二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公共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管理考核标准的调研,研究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评估标准,指导公共卫生机构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岗位管理,研究制定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聘任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清理专业技术岗位上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开发和配置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加强院前急救、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卫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制定公共卫生人才开发的倾斜政策,合理增加与调整公共卫生的人员编制,扩大公共卫生专业招生规模。明确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能定位和人员编制配置,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实施,协调做好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过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