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2010年卫生人力发展规划》的通知

  按照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卫生体系框架,初步建成亚洲一流的医疗中心城市之一,初步实现居民普遍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发展总目标,卫生人才发展实行合理控制总量,适度调整结构,加快形成一支中、西医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积极培养一支优秀青年医学人才队伍。大力建设具有较强业务能力,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卫生管理、护理、乡村医生人才队伍,促进各类卫生人才均衡发展。
  预计到2010年,本市开放床位10万张,千人口床位数为5张,千人口在岗执业医师数2-2.5人,其中全科医师数占社区执业医师数的50%以上。千人口在岗注册护士数不低于3人,医院床位与医院护士之比1:0.6,病房床位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0.4,重症监护病房床位与护士之比1:2-2.5。医护比1:1.2-1.5。
  全市在岗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5%,其中三级医院在岗执业医师全部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心城区二级医院在岗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郊区二级医院在岗执业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执业医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全市在岗注册护士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40%。在岗医技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7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0%。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50%;卫生监督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5%,其中本科学历达到60%;卫生医疗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全部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主要任务
  1.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继续以临床医学中心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为载体,探索“将才+团队+平台”的人才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启动新一轮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培养30名国内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启动实施新一轮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形成合理的年龄梯度和学科结构,构筑上海卫生人才新高地。
  2.加强社区(郊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规范化培养为基础,岗位培训为主体的方式,继续落实全科医师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全科医师培养期间的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拓展全科医师培养的新途径,加快培养一支能满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全科医师队伍。制定社区优秀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培养60名全科医学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实施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着力解决农村卫生人力不足的局面。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