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安全许可和安全评价制度。加大对超量储存和超能力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
民爆器材:引导企业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通过技术改造,改变传统生产方式,逐步实现生产自动化。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储运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交通运输:健全市、县(市)、乡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强化机动车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制度、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完善驾驶员考试、登记和注册制度。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加强对山区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的治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道路的安全性;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问题。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大力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吊倒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专项治理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建立施工企业安全信息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建筑业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
特种设备:建立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落实企业检测检验机构、质检部门的安全责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电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专项整治。
(三)加强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
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队伍等安全科研资源,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科技攻关计划,加快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抓好矿山灾害综合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等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重点推广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控制、火灾预防、重大交通施工预防、重大工业危险源评价与控制、瓦斯煤尘爆炸控制等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成果。抓好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等起步工程。
(四)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测体系。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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