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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局等部门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培育一批自主品牌机电产品出口

  (三)着力加强机电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巩固和发展广州科学城电子信息、出口加工区汽车制造、黄埔区造船修船、花都汽车城、万宝工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园和造船修船等新基地建设,在技改、研发、信贷、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中、研发力量较雄厚、产品竞争力较强的出口基地,带动全市机电产品的集约发展。

  (四)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机电产品优势企业。鼓励各类机电企业通过大力发展自主技术和核心技术,创建自主品牌,提高规模效益。鼓励企业通过提高资本营运、产品质量、市场营销、信誉和服务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对获得中国名牌、广东省名牌、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称号,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或广州市著名商标,以及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机电企业,在技改、研发、国际市场拓展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力争到“十一五”期末,我市获中国、广东省、商务部出口名牌称号,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或广州市著名商标,以及自主品牌产品出口的机电企业超过100家。

  (五)增强机电产业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先进技术嫁接的能力。加大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的指导,通过引进吸收再创新,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为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奠定坚实基础。对机电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突出抓好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制造等支柱产业产品出口,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六)按照我市“十一五”规划对汽车产业布局和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以东部广州本田、南部丰田汽车、北部东风日产为龙头的汽车产业带。在积极引入国内外汽车零部件关联企业的同时,加快培育本地汽车零部件产业,扩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形成产业集群。创建一批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争创国家汽车出口基地。力争到2010年,广州汽车整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出口规模达到18亿美元,出口超1亿美元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3至5家,成为我市机电出口产品的排头兵。

  (七)着力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汽车产业研发体系。鼓励企业设立技术研发机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重点推进广汽集团、东风日产、广州本田、广汽丰田汽车研发中心建设;办好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学院等高等专业院校,培养汽车研究和应用专业人才;大力推进产、学、研相结合,重点支持汽车企业集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创办广州汽车技术中心,开展自主品牌汽车及零部件产品开发和新技术研究。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广州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本地化率达50%,国产化率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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