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意见》的通知
(宁委发(2007)9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现将《中共南京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部门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总责,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市委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向市委全委会作出报告。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
2007年1月22日
中共南京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落实意见
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了2007年全市“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全市总体全面达小康的目标如期实现,确保“跨江发展”与“五个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确保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得到新的提升,确定了全市要重点抓好的五个方面工作。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现将全会确定的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确保全市总体全面达小康
1、深入推进“百万农民转移就业,十万农民自主创业”工程,扩大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规模,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继续对低收入纯农户进行重点帮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办、市劳动保障局)
2、按照“予得更多、取得更少、放得更活”的政策取向,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加大城乡统筹的力度。(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3、优先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确保高效农业规模扩大10%以上,大力推动民资、外资等各类资本投向郊县经济建设。(牵头部门:市农林局)
4、继续巩固、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保证市级财政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用于县的比例不低于70%。(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5、以131个省、市、区县三级试点村为重点,全面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办)
6、以农村“新八件实事”为抓手,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