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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大力支持农村连锁网点龙头企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大型食品流通企业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建立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在中心镇开设超市,并向有条件的村延伸开设便利店。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通过控股、参股、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乡村单体门店,引导放心店加入龙头企业的经营网络,支持规模较小的连锁企业和单体门店通过联合重组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和安全关。

  2、加快发展放心店。要充分发挥农村供销社网点的优势,发挥农村现有社会商业资源的作用,采取自愿、公平、择优的方式,在每个行政村已有的食品经营店中选择一家商店进行改造规范。对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核发放心店店标,逐步实现统一牌匾、统一制度、统一标识、统一台帐、统一承诺等“五统一”标准化管理。对偏远乡村,采取必要的政策扶持,帮助其开办放心店。

  3、积极推进规范连锁和集中配送。支持建立在统一配送基础上的加盟连锁,鼓励采用统一采购、配送、管理、价格、标识、核算和服务,对连锁门店实行有效的管理。加强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为放心店和其他商店提供配送服务。在现有的批发企业和市场批发经营户中,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选择培育一批经营规范、质量可靠的商品批发单位,作为连锁门店、放心店进货和配送的供货商。

  4、加强“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的管理和引导。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的准入管理,明确并严格定点条件,对销售假冒伪劣的经营点,要坚决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杜绝放心店不放心现象,确保其信誉可靠、价格公道、品种丰富、购物方便、服务有承诺、质量可追溯。

  三、“三网”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开展“三网”建设旨在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努力构建全市食品安全长期有效管理机制,把南京建成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之一。对此,各区县政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 “三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三网”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健全有效、责任明确、经费落实、人员到位。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三网”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食安委负责组织协调并督查建设进展情况,各区县政府和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其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农林、质监、工商、卫生、商贸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牵头,由各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由市商贸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三网”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三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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