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南京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做好南京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七日
关于做好南京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2月)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和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以下简称“三网”)的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6〕110号)精神,为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防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我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三网”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
南京市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即到2008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健全群众参与、全程监督、依法维权的全市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配送、放心可靠的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使全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得到有力保障,成为全国食品最安全地区之一。
具体时间节点: 2006年底前,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覆盖到全市各社区和行政村,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07年6月底前,组建全市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全面建成覆盖全市各社区和行政村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2007年底前,建成600家标准化农家店,2008年实现全市镇街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全覆盖,使农民能在当地购买到和城市居民相同品种、相同质量的日常消费食品,基本完成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的建设。
二、“三网”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
1、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监管责任。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6〕110号)精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级政府应在本区域内细化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加强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镇、街道要建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机构,落实相应的工作责任,坚决取缔本地区的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劝阻本地居民将房屋出租给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做好对本地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积极协助监管、加强信息沟通、配合上级调查。